关于印发《美高梅4688集团am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》的通知
武大计党字〔2023〕19号
全院各单位:
《美高梅4688集团am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》已经学院2023年11月2日教代会及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
中共美高梅4688集团am委员会
2023年12月21日
美高梅4688集团am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
为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,强化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引领,促进教师队伍意识形态、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素养全面提升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 基本要求
(一)意识形态、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要求
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自觉践行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《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》等文件要求;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以德立身,以德立学,以德施教,为人师表,关爱学生,学风端正,诚实守信。
(二)德育职责要求
主动参与本科生、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,担任本科生班级导师或烛光导航师、学业导师、图灵导师等德育教育工作,党员教师应担任党建导师,发挥榜样示范作用,培育学生树立远大理想、家国情怀和学术志趣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。
二、 考核要求
(一)意识形态、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主,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、职称评聘、年度考核、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,重点考核践行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《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》等情况,包括但不限于坚定政治方向、自觉爱国守法、传播优秀文化、潜心教书育人、投身德育教育、关心关爱学生、坚持言行雅正、遵守学术规范、秉持公平诚信、坚守廉洁自律、积极奉献社会等遵循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情况。
(二)教师应担任本科生班级导师或烛光导航师、学业导师、图灵导师、党建导师等德育教育工作。学生工作办公室、研究生办公室加强日常考核,每3至6个月组织学生、辅导员对教师开展德育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评价。研究生办公室每年组织学生和辅导员对研究生导师进行一次评价。
三、 年度考核档次确定及结果运用
意识形态、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。
(一)合格:无(二)(三)所述情况的,意识形态、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定为合格。
(二)基本合格: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意识形态、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定为基本合格,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;组织约谈,不能享受各类院级奖励,不推荐下一年度院级及以上的各类评奖评先评优、职称晋升、人才项目等。其中因德育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教师,取消一年相应德育导师资格,不担任德育导师期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。
1.不认真履行所承担的各类导师岗位职责,未达到导师岗位职责规定的投入时间要求,或学生、辅导员评价未达75分,并经党政联席会审核确认的;
2.课堂授课不认真,所授课程学生评教结果未达 75 分,且督导听课认定未达到良好的;
3.不严格执行学校学院教学管理规定,上课迟到、疏于课堂教学管理、不严格考场纪律、出现试卷批改或成绩合计错误等,或出现其他教学事故,被学校学院通报批评2次的;
4.试卷内容与前三年的考试内容重复率达到30%且对试卷重复负有直接责任的;
5.年度教学评估检查中试卷批改或成绩合计错误率达到30%,或有3份试卷错误分差达到20分的;
6.指导的博士生、硕士生毕业论文答辩不通过或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未通过达2人的;
7.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且未获得学位人数达2人的(不含未核算毕业指导工作量的双学位);
8.被所指导或授课的学生投诉达4人,经调查认定为有过错的;
9.无特殊原因公共服务工作量未达到时长要求的;
10.无故不参与德育教育工作的;
11.研究生上岗导师无故不参加院、系研究生培养指导专家组,以及院系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专家组工作的;
12.不落实课程思政的;
13.无故不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的;
14.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、集体会议等集体活动的;
15.工作不认真投入、消极应付、讨价还价,评议或考核综合打分未达75分,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认的;
16.出现工作失职,管理失误或其他责任事故的;
17.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;
18.接受组织诫勉谈话的。
(三)不合格:
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意识形态、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定为不合格,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。
1.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或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、集体会议等集体活动3次以上的;
2.课堂授课不认真,所授课程学生评教结果 75 分以下达2门次,且督导听课认定未达到良好的;
3.指导的博士生、硕士生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或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未通过达4人次的;
4.指导的毕业论文被校级及以上单位抽检为有问题论文达2篇的;
5.不严格执行学校学院教学管理规定,上课迟到、疏于课堂教学管理、不严格考场纪律、试卷批改或成绩合计错误等,或出现其他教学事故,被学校学院通报批评达4次的;
6.试卷内容与前三年的考试内容重复率达到40%且对试卷重复负有直接责任的;
7.年度教学评估检查中,查出试卷批改或成绩合计错误率达40%的;
8.无特殊原因不参与学院公共服务工作的;
9.发生重大教学事故,并造成恶劣影响的;
10.受到党内警告、行政警告处分的。
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意识形态、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,年度考核不合格。
1.违反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《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》等有关规定,或出现师德禁行行为“红七条”情形,师德行为失范的;
2.旷工5个工作日以上,或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、集体会议等集体活动5次以上的;
3.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群众意见很大,影响恶劣,经批评教育不改的;
4.不严格执行学校学院教学管理规定,上课迟到、疏于课堂教学管理、不严格考场纪律、试卷批改或成绩合计错误等,或出现其他教学事故,被学校学院通报批评达6次的;
5.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直接责任者;
6.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以上的;
7.受行政记过或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在处分期间的。
四、考核程序
1.个人总结;
2.教研室、系(中心)、党支部,各办公室、督导组对材料进行审核;
3.党支部审核评估并公示;
4.学院党委会确定考核档次。
五、附则
(一)本办法由学院党委会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。
(二)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。